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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疫情办发布最新通告!

西藏日报 2022-05-03

来源:昌都发布、日喀则新闻中心、天上阿里


昌都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等特点,加之藏历新年将至,我市面临区外干部职工返岗、学生返校、务工人员复工复产,人员流动将不断增加,疫情传播风险也随之增高,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强力筑牢“外防输入”坚固防线,切实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经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即日起,所有区外低风险地区来(返)昌人员,在查验“藏易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基础上,返昌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
2.即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旅居史人员建议非必要不入昌,如确需入昌,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符合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须执行集中健康监测,已在昌的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县(区)旅居史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3.即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县(区)旅居史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和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绿码来(返)昌,并在抵昌后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目的地人民医院或各县(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境外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不得来(返)昌。特殊情况必须来(返)昌人员,需向我市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并实行14日隔离、14日健康监测,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4次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自由流动。
5.区内其他地市来(返)昌人员(进藏后近14日无区外旅居史等行为),查验行程卡后,持健康码绿码可自由流动。区外进藏已在第一入藏地通过核酸检测报告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人员,前往我市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可自由流动(需提供第一入藏地证明)
6.所有从区外拟来(返)昌都人员,除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外,必须提前3天在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报备,对无法通过藏易通“入藏报备”小程序报备的可采取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所在单位、村居(社区)指定负责人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如微信、短信截图、电话录音等)。各单位、村居(社区)要严格查验报备人员来(返)昌后的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行程卡、健康码,并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7.以上涉及在指定酒店留观或集中隔离的人员,集中隔离观察应在集中隔离场所进行,严格执行集中隔离观察相关要求,并在期间第1、4、7、10、14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在酒店产生的食宿费用自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居家健康监测应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要做到不聚集、不流动,且每7天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8.所有来(返)昌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体温检测、行程卡、健康码查验等各项管控措施,如存在故意隐瞒、造假行程及重要信息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条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9.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在医院、客运站、机场、超市、旅游景点景区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藏易通健康码查验工作。
10.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控制大型会议和活动,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联欢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确需举办的须由组织(承办)单位报同级政府审批同意方可举办,并制定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预案,做好安全风险评估,控制人员数量和时长,并由组织(承办)单位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11.请接种新冠疫苗第二针满6个月的广大市民朋友和来返(昌)人员,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加强针。
12.本公告自3月3日起施行,2022年2月4日发布的第1号公告同时废止。 昌都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28日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做好来(返)日喀则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现将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事宜公告如下:
一、区内来(返)日喀则人员(一)区内其它地市来(返)人员近14日内无区外旅居史,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区外进藏后经其它地市来(返)人员已在第一入藏地进行查验并实施管控,且期间未出藏(不包括发生本土病例和风险等级提升需进行追溯的人员),在提供第一入藏地出具的相关证明后,且行程卡、健康码为绿码,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区外来(返)日喀则人员即日起,所有区外来(返)日喀则人员,须提前三天在藏易通和向欲前往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教育部门)、用工单位、社区(村居)或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提前报备,并保留报备凭证(藏易通报备截图等)。各检查站要严格落实查验核酸检测报告(证明),行程卡、藏易通健康码等,并研判风险等级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来(返)人员行程卡、健康码无异常,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14日内无涉疫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返藏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并由所报备单位监督落实。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核酸检测报告过期的,返藏后分流至隔离酒店进行2次核酸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期间不得随意流动),结果均为阴性的,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流动。
(二)中风险地区来(返)人员1.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缓来(返)日喀则。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7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旅居史或中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卡、藏易通绿码,返藏后在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三)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1.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县、区)旅居史人员,非必要暂缓来(返)日喀则。已经进入日喀则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2.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旅居史或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卡、藏易通绿码,返藏后在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三、后续增加的涉疫地区来(返)日喀则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四、集中隔离产生的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费用由政府承担,“愿检尽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广大市民和来(返)日喀则人员要自觉落实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出行时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以上社交距离等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不出藏;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立即前往就近公立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以排除风险。
六、广大市民及来(返)日喀则人员出行时,须主动配合当地机场、火车站、陆路检查站(点)、隔离酒店开展查验及管控工作,拒不配合或存在故意隐瞒行程及重要信息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条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七、各边境县、重点景区可参照本公告,制定本辖区疫情防控措施。
八、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前期公告、文件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执行。 日喀则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2月27日

阿里地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尊敬的各位来(返)阿人员,广大干部群众: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依法、科学、精准、细致地做好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地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结合阿里实际,进一步优化防控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所有区外拟入(返)阿人员,须在“藏易通”中“入藏报备”专栏中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交通信息、防疫信息、报备社区等内容,第一入阿点疫情防控机构要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卡、报备凭证。
二、所有区外无本土确诊病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来阿返阿人员,提供“藏易通”健康码、国务院行程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基础上,返阿后48小时内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自由流动。
三、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旗、直辖市的乡镇)旅居史或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原则上不得来阿返阿,特殊情况确需来阿返阿的人员,需执行报备制度。已经入阿的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集中隔离(1、4、7、10、14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自由流动。
四、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区、盟)其他低风险县(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其他低风险县(区)或有本土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但未划分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和行程卡、“藏易通”绿码进阿,并在抵阿后第1、4、7天各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主动进行体温和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嗅觉味觉减弱等异常情况,须及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五、上述涉及的来阿返阿人员,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应在指定地点采样留观等待并配合有关管控措施。已在第一入藏地通过相关查验且期间未再出藏的,无发热、干咳、咽痛等可疑症状不再重复进行核酸检测(需提供第一入藏地检验证明),在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区内其他市来阿返阿人员无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在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六、医学留观、集中隔离期间食宿费用一律自理。
七、所有来阿返阿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检查站(点)落实好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对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行程或拒绝执行属地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来阿返阿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
八、广大干部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变化,非必要不前往涉疫省市,自觉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坚持把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防控要求作为日常习惯养成,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九、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西藏自治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范围的公告》精神,2022年3月15日前,离开普兰县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请满足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广大干部群众和入(返)阿人员,积极主动地按照当地政府安排,就近就便到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十一、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22年2月3日通告同时废止。
附:阿里地区核酸检测采样点分布表

 

阿里地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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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张姝

编辑:张思雨 康洁白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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